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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 10/25

来源: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

无锡市2024年第四季度大气污染防治“百日攻坚”行动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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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为贯彻落实《无锡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,扭转环境空气质量下滑的不利形势,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,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于四季度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,现将工作方案重点整理如下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

为贯彻落实《无锡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,扭转环境空气质量下滑的不利形势,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,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决定于四季度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,现将工作方案重点整理如下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。

01总体要求

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,深入分析研判当前环境质量改善形势,按照“聚焦重点、力促转变、守牢底线”的攻坚思路,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核心任务和空气质量改善核心目标,基于“线上+线下”“现场+远程”“整改+督办”监督帮扶模式,以降低细颗粒物(PM2.5)和氨氧化物(NOx)浓度、提高优良天比率为主要目标,全面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确保取得减排实效,切实推动主要环境质量指标向“扳乎“进位”转变。

02主要目标

到2024年底:细颗粒物(PM5)年均浓度控制在28 微克/立方米左右,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 81.6%左右。

第四季度:全市PM2.5浓度力争降至34微克/立方米以下,无重度污染天,到10月底实现主要环境质量指标“扳平”。

进博会期间(11月1日-10日):按照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江苏省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方案要求,配合保障进博会期间(11月1日-10日),上海市PMs日均浓度良好、开幕式当天(11月4日)达到优良水平。力争进博会保障期间(11月1日-10日),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。

03攻坚措施

01实施工程项目减排绩效评估

力争10月底前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95%以上,11月底前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。对已完成的铸造行业提标整治、燃煤电厂全流程脱销等重点工程项目,按照方案组织验收评估。提前谋划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,为推进“夏病冬治”,实现首季“开门红”夯实基础。

02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

进一步加快VOCs治理服务中心建设进度,持续完善建设标准和指南。完成28家全水性喷涂汽修企业的建设使用,梁溪区、锡山区、新吴区、经开区推进汽修行业基本实现全水性替代。在10家活性炭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试点基础上,加快推进全市涉活性炭企业纳入闭环管理做到应纳尽纳。加快燃烧法技术和装备研发管理系统实施闭环管理,做到应纳尽纳。以工业炉密、工业涂装等行业为源头替代技术服务中心试点行业,加快先进技术示范推广,提升产业化应用水平,推动传统行业转型升级。

03加快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

研究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行动方案,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叉车新能源替代纳入重点整治内容。严格落实《无锡市新能源(全电)试点工地验收评价办法(试行)》,2024年底前完成29个全电工地的试点建设,联合能源集团加快推进梁溪区、新吴区、经开区“移动式充换电站”试点建设。11月底前,各市(县)区将本区域内“新能源(全电)”工地试点建设成果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生态环境局,已实现“新能源(全电)”的工地纳入无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清单。

04加强工地大气污染治理

加强重点区域工地扬尘管控持续开展工地大气污染专项整治。强化经开区、梁溪区等重点区域建筑工地帮扶督导,压实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责任,对重点区域工地开展部门、条块协同治理和专项攻坚,督促重点区域工地加大文明施工和科技治污手段投入,实施差别化监管,遏制经开区颗粒物、梁溪区氮氧化物高值频发势头。

05深化餐饮油烟专项整治

结合“两治一提升”行动强化餐饮油烟治理,确保油烟达标排放。探索编制餐饮油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,按照法律法规要求,结合区域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现状,试点推进餐饮“禁设区”清单和产生油烟餐饮服务项目清单的制定和公布,以严格餐饮企业证照办理,源头控制餐饮油烟污染,推动以综合体、社区睦邻中心、美食街区等为基础,合理设置餐饮业集中经营区域,逐步淘汰“上住下商”的设计方式。

06做好秸秆、垃圾禁烧管控工作

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,从源头上减少火点隐患。积极创新巡查方式,强化禁烧监管,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、红外遥感、高清视频监控、无人机航飞等先进技术,有效解决人工巡查视野受限等问题。强化部门协同配合,组建秸秆禁烧专班,加强重点时段、重点区域的监管巡查力度,落实各项禁烧措施,及时消除问题隐患,做到火点随发现随处置,第一时间整改到位。对秸秆焚烧面积超200平方米(含)和垃圾焚烧面积超过20平方米(含)的情况,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,依规予以惩戒。

07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

江阴临港化工园区(含东西片区)、宜兴市新材料产业园、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及园区内企业结合实际,围绕VOCs高值重点时段、异戊烷和丙烯等特征因子溯源排查,针对异戊烷废气治理难度大、储罐呼吸废气点多量大等特点,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全面提升化工园区废气治理能力和环境管理水平。江阴临港化工园区(含东西片区)加强园区内外VOCs协同整治推进,提升紧邻机械装备园的涂装生产企业的VOCs治理水平,扭转VOCs浓度全省排名倒数的局面。

08开展储运销行业综合整治

对照《无锡市油品储运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对全市4个原油成品油码头、8座储油库484座加油站以及全市所有汽油罐车开展一轮摸底排查。10月底前,各市(县)、区细化分解本地油品储运销专项整治工作任务。建立健全管理台账,梳理问题清单,对照《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0950-2020)《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》(GB20951-2020)和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0952-2020)等标准要求推动整改,12月底前,报送油品储运销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台账资料。

09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

压实属地管理原则,严格落实规定区域内禁止销售、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。对元旦等烟花爆竹燃放传统高峰时段,全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,及时劝导制止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燃放,提前部署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任务。

10做好进博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

严格落实《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三角区域协作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》,及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江苏省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方案要求。启动秋冬季攻坚专项执法检查,10月底前,完成VOCs走航监测、移动源监控等相关补充动态监控工作的部署,11月1日-10日,根据PM2.5和臭氧协同防控形势要求,聚焦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持续落实友好减排政策,实现污染物最低浓度排放。增加对城市主次干道、主要支路保洁作业频次,提高道路机扫率和冲洗比例。如遇不利气象条件,按《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和《无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要求,采取相应级别应急减排措施,减少污染物排放。

11加强污染预警应急管控

根据预测预警结果,污染过程期间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,开展深度、科学、有序减排,全力压降污染物浓度。按照无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及重点企业减排清单,指导相关企业在VOCs、NOx、颗粒物达到最优排放水平基础上,落实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。重点区域3km范围内施工工地按照要求实施错峰作业(新能源(全电)工地豁免)。加强执法监管,组织党员突击队、第三方技术团队围绕重点管控区域、工业园区、企业集群、排放重点企业开展走航监测和执法检查,对发现问题的企业、工段和工地,依法依规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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